强制拆迁前必须对拆迁房屋进行公证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1880次 | [ 大 中 小 ] |
强制拆迁前必须对房屋进行公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条信息:强制拆迁中如何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来保护合法权益 下条信息:强制拆迁让《物权法》形同虚设,暴力频频发生 |
备案号:鲁ICP备207242号-4 客服系统 技术支持:济南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