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起诉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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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用于金属加工,但是在2016年这里的汶阳大街道路开始建设,并需要拆除该企业的厂房。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后,没有达成补偿一致意见,企业面临强拆的风险。接受代理后,通过证据调查,没有发现有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也没有发现有土地收回土地的决定。在2016年8月27日向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房屋征收的有关信息,被告认为不属于公开范围或者不存在该信息,没有答复。向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过激烈的庭审,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3月17日作出了(2016)鲁12行初11号判决书,认为被告的行为违法,判令公开房屋征收信息。通过本案的诉讼,促进了下一步的维权,为进一步维权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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