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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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在遵守物权法以及国务院的征收补偿条例的前提下,山东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征收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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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山东省行政申请再审立案新规 下条信息:征收补偿的被征收人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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