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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规:唯一住房被拆迁 至少补45平方米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3-4 阅读:1677 [ ]

 

山东新规:唯一住房被拆迁 至少补45平方米

2015/03/02 16:59 来源:北京晚报 0条评论
   从今天开始,山东旧城改建中超半数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政府必须开听证会修改方案,补偿方面,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拆旧补新”,对于只有一套住宅的被征收人,补偿房屋建筑面积不能低于45平方米。

  为减少旧城改建带来的纠纷,明确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

  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山东补偿标准高于国务院征收条例,将确保被征收人在同区位能买到不少于原征收面积的新房,居住条件不降低、有改善。”山东省法制办有关人员表示。

  同时,山东省还要求区市人民政府制定被征收住宅房屋最低补偿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拆迁普遍做法,各地住宅房屋最低价格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最低面积补偿,最低面积补偿标准不得少于45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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