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村会计贪污征地补偿款被刑拘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3-7 阅读:1841次 | [ 大 中 小 ] |
延安一村会计贪污征地补偿款被刑拘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5-03-07 中国经济网陕西3月6日讯 新年伊始,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市院指示,“抓早动快”,对一些线索进行集中摸排、严肃查处,在不到一个星期时间里成功侦破了一起涉农惠民贪污案件。 去年年底,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接宝塔区纪检委移交的案件线索,反映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冯庄村原会计贾某某涉嫌经济问题,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当日展开调查,经查:2013年6月延安市宝塔区交通运输局为修建延延高速公路征用了冯庄乡冯庄村的部分土地。2014年1月8日征地补偿款转到冯庄村村委会账上,随后在征地补偿款兑付过程中,被调查人贾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造的兑付(坝地)花名册上虚造了两户地块,共1.6亩,合计补偿款19200元。2014年1月10日贾某某给村民兑付(坝地)补偿款的过程中将19200元征地补偿款套取用于其在冯庄村购买安置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贪污罪。 目前,贾某某已被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通讯员 郭岐川 续彦东)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条新闻:山东新规:唯一住房被拆迁 至少补45平方米 下条新闻:北京:两个拆迁户获签同一安置房 协商一年未解决 |
备案号:鲁ICP备207242号-4 客服系统 技术支持:济南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