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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屋拆迁适用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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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屋拆迁适用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吗?

   最近,不断有许多被拆迁户咨询,他们的拆迁是适用以前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是适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也就是说,在2011年1月21日之前取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按照以前的老拆迁条例进行拆迁和补偿,在2011年1月21日之前没有取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要按照新条例执行。而且,即使按照以前的老拆迁条例执行,行政机关也没有了强行拆迁的权利,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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