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已经打赢了,到镇政府申请办理征地款手续时,却遇到踢皮球。60多岁的何炳健,现在已经想不出什么办法了。他无奈地说,办手续的事到底归谁管?这两三年来,他为了一笔征地款已经奔波得精疲力竭。
10亩土地权属起争议
何炳健是桂平市西山镇长安村11队人。2009年,铁路方面征用何家位于天螺岭的10亩土地,并准备下拨征地款。此时,村民何福佳等人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也拥有此地的权属。于是,何炳健申请西山镇政府协调处理此事。
2009年11月23日,西山镇政府确定这片土地的使用权为何炳健所有,并作出“西政决字[2009]05号”的处理决定。何福佳等人不服,申请桂平市政府行政复议。2010年3月30日,桂平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西山镇政府的处理决定书。
何福佳等人仍不服,又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随后,法院撤销西山政府的决定,责令当地政府对本案重新处理。何炳健不服法院判决,又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终,贵港市中级法院维持了桂平市法院的判决,责令西山镇政府对本案重新确权。”何炳健的代理律师王先生说,“西山镇政府于2010年12月28日就本案重新作出西政决字[2010]08号处理决定(简称08号决定),把天螺岭的使用权重新确定给何炳健。”
难办征地款发放手续
此时,何福佳等人并未依法向桂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王先生说,就在何炳健以为可以拿到征地款时,今年1月6日,西山镇政府却作出《关于撤销西政决字[2010]08号文的通知》。该通知来得有些奇怪,让人认为西山镇政府对土地的争议处理,视如儿戏。
于是,何炳健向桂平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西山镇政府的违法行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该通知不合法,并判决西山镇政府予以撤销此通知。此后,西山镇政府及何福佳等人均未提起上诉。
然而,当何炳健数次前往西山镇政府申办征地款手续时,却遇到各方的推托。何炳健说,只要政府部门办理征地款发放手续,他就可以到铁路拆迁办领取款项。“可是,我去了多次镇政府,都没有人给我办理手续,也没有得到具体的答复。找到负责操办此事的张副镇长时,张副镇长均以撤销08号决定为由,要求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绝办理。”何炳健不解地说。
现在的何炳健很困惑: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及08号决定已经生效,为何他还拿不到这近30万元的征地款呢?
各方说法让人困惑
11月11日上午,记者跟随何炳健及其女儿到西山镇政府询问此事。
西山镇政府一名姓莫的工作人员称他对此事不清楚,而且也不是由他负责处理的。稍后,何炳健便与负责办理手续的张副镇长联系,张说他在外面办事。在与莫姓工作人员沟通时,莫要求记者留下电话,回头他会向张副镇长等人汇报,并由张等人来解释。此后,未见当地政府有人联系记者。
11月29日下午3时40分,记者与西山镇陈镇长联系,并多次表明身份。陈称在忙着,以“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为由挂断电话。再与镇党委书记吴书记联系时,吴称没有此事,何炳健不可能办不了手续。具体操办征地款的张副镇长则解释说,西山镇土地所刘所长最清楚此事,“你跟他联系,一问就清楚什么原因了”。
刘所长在电话里介绍说,村里的集体征地款早就划到集体账户上,有关何炳健的款项之事,最好让他回村里问队长。据他所知,队里是视村民各人有多少土地被征用而分配征地款的,“何炳健是否领到钱,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早在此前,铁路方面已将集体的征地款划到村里的集体账户上了。
长安村的何队长却给出与刘所长不一样的解答:何炳健的征地款根本就没有进入集体账户。
记者再与刘所长联系,他没有接听电话。
“已要求当地政府核查此事”
11月30日下午4时,记者连线南广铁路征地拆迁办桂平站有关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说,他们是按当地政府统一报上来的实际征地亩数拨付征地款给当地政府的。至于当地政府怎么给农户发放征地款,他们不管。具体来说,他们不直接拨款给下面的农户。
李先生建议记者与该站财务人员刘女士核实何炳健的征地款的去向。刘女士接受电话采访时,也有李先生同样的说法。她表示,所有农户的征地款都拨到西山镇政府那儿,不过她得查询档案资料才能确定何炳健被征用多少亩土地、有多少款项等。
半个小时后,刘女士回复记者:“管档案资源的同志下乡了,我暂时查询不了何炳健的有关信息。不过,我已经要求西山镇政府核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