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的法律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拆迁动态: 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威海日照东营临沂枣庄滨州德州聊城济宁菏泽泰安莱芜
手机:18660116608
Q Q :312047576
地址:地址:山东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29层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29层;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8660116608(周律师)
传真:(0531)67800983
   新拆迁条例
 您的位置:首 页 - 新拆迁条例 - 征收条例与房屋承租人--山东拆迁
征收条例与房屋承租人--山东拆迁律师团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1511 [ ]

征收条例与房屋承租人--山东拆迁律师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过程中,矛盾增多,甚至比老条例意见更大。被征收过程中,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如何保护,怎么保护,在笔者办理拆迁案件过程中,许多房屋承租人苦不堪言。政府就是不给补偿,只给房屋所有人,因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每当承租人去维权要求补偿的时候,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都会拿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你们查查看,国务院不让给补偿,我们也没办法。 

      房屋承租人只有用于居住的,损失还不会太大,无非就是重新搬家费、以及耽搁的时间。那些用于经营的房屋就惨了,装修费上百万宾馆、酒店,拆迁过程中,赔的一塌糊涂,一分钱的补偿也拿不到。此问题在拆迁过程中经常发生,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个很大漏洞。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
下条信息:住建部新规:房屋征收补偿全按市场价评估
首 页 | 网站简介 | 律师团队 | 强制拆迁 | 拆迁知识 | 合同范本 | 拆迁案例 | 土地征收 | 代理范围 | 在线咨询 | 拆迁合同 | 疑难问题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律师简介 | 代理范围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律师加盟 |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