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拆迁中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利,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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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拆迁中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利,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利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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