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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律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成鱼肉百姓新工具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4180 [ ]

学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成鱼肉百姓新工具

据报道,一项被认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的好政策,正在演绎为违背农民利益、以地生财的新途径,成为个别官员鱼肉百姓的新工具。这项政策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几乎普遍开展的试点中,这项政策已经被拆村运动取而代之。

  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这一政策说得好听点是好心办了坏事,或者经是好的,被和尚念歪了。但事实上,只要用眼睛看一下就会发现这样的政策,根本不可能惠民。

  首先这项政策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国家法律,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合法拥有宅基地,农民所承包的土地也得到国家法律保护,农村集体土地要变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征地手续。但在实际生活中,法律已经失灵了。不是个别地方而是所有地方几乎都已经置法律于不顾,通过将郊区改为市区,或者建设各种名目的开发区,或者任意改变规划,以租代征等种种手段,任意剥夺农民的土地,强拆农民住房已与强抢无异,农民的怨愤已达天听。为何政策威力常常大于法律?不走法律程序的政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会惠民呢?

  其次,这一政策为公然侵占农民土地打开了另一扇方便之门。作为主管全国土地工作的部门,对侵犯土地权益的种种现象不会不知道吧!也不会不知道当务之急是如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而不是要在本来界限分明的城乡土地制度之间为不法之徒人为架起一座利益的金桥。

  看起来,这项政策的前提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殊不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早已变成地方政府手中把玩的一块橡皮泥了。规划早已不是法律,不仅每一任官员上任就可以随意改变,而且只要需要,想怎么改就可以怎么改。在地方GDP面前,在地方形象工程面前,在土地财政面前,在官员政绩面前,规划是任人驱使的婢女,土地主管部门应该知道规划早已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事了。本来地方政府想要农民的土地只能暗度陈仓,想尽各种法子,如今有了这一政策,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想要开发的农村土地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掉农民的房子,把农民赶到楼上,把农民的土地卖给开发商,根本不顾没有了宅基地没有了耕地的农民如何维生。

  而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办法有很多。现在漫步各地乡村,人们很容易就能看到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也有很多撂荒或废弃的土地,就是在村庄里和村庄周围,也有很多这样的地方。如果我们能够阻止跑马圈地(据国家统计局等的数据,近10年来,有近12亿平方米出让土地尚未开发,这还不包括今年前9个月购置房产开发土地2.9亿平方米),如果我们能够开发废弃土地,合并村庄或者调整宅基地布局,就可以整理出更多的土地,如果我们能够坚守住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之间的“红线”,我们就完全没有必要在农民头上动土,搞什么拆村上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办法有很多,为何老想着农民那一亩三分地呢!说白了,就是因为农民好欺负。地方政府不保护他,集体组织不出卖他就已不错,更谈不上维护他的权益了。中央政府靠行政问责就想改变这种局面几乎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取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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