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将被严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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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将被严控 11月10日晚间发布新闻稿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 会议指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会议表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 会议还称,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 会议并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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