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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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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该做什么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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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
下条信息: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裁决具体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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