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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变相进行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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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变相进行土地流转
      以租代征是近几年新兴起的违法用地方式。所谓的“以租代征”,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绕过法定的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征收和审批手续,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而直接进行非农业建设。在很难获得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况下,基层政府便与企业签订出租协议,将土地批租给企业。这样既达到了土地流转的目的又绕过了征收。以租代征的现象在发达地区十分普遍。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郊,处于青浦区最靠近上海市中心的区域。根据最新规划,十一五时期,青浦区将集中力量加快“一城两镇”建设,徐泾便是“两镇”之一。目前在售的项目有沪青平公路以南特色居住区中的西郊紫郡别墅、高富丽源名邸;以及中心镇区西部的大华云庭、大豪山林别墅等。目前,该地区的独立别墅售价约13000元/m2,日益增多的排屋售价则在9000-12000元/m2。自1992年徐泾批租第一幅土地以来,房地产已经成为徐泾镇第三产业的主体。与此同时,土地批租也已成为徐泾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以租代征”在不发达地区也蔓延开来。2006年国土资源部在河南安阳和山西太原分别查处了四季花香生态园和万水物贸城、太原富丽装饰有限公司非法租赁农民集体耕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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