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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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意见。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当事人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十日内送达被拆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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