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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的合法居住者是否可以享有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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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的合法居住者是否可以享有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房屋的合法居住者是否可以享有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答: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房屋的合法居住者不享有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该条例的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并未将居住人作为被拆迁人,因为房屋居住权随着房屋被拆迁而丧失。
作为房屋的合法居住者对被拆迁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处在待定状态,需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即可以通过确认之诉,要求法院判决其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而成为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对象。
本文关键词:拆迁房屋的合法居住者是否可以享有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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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实际使用人和承租人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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