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死亡,房屋管理部门不给继承人办理变更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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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死亡,房屋管理部门不给继承人办理变更怎么办
被拆迁人已经亡故,其继承人分家析产后,申请变更房屋产权证时,该房屋已被列为拆迁范围,房屋管理部门是否可以此为理由拒绝变更? 答:不能够,此情况不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形。如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变更手续,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60日内以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由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在房屋管理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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