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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强制拆迁吗?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1873 [ ]

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强制拆迁吗?
 
 
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强制拆迁吗?
答:《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可以看出由行政机关决定强制拆迁的,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而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将强制拆迁决定权下放至市辖区人民政府。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将强制拆迁决定权直接下放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造成这些部门一手拿着裁决机关的红章进行申请,一手拿着市政府的章进行决定,严重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和立法意图,破坏了强制拆迁批准程序的严肃性,侵害了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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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违法建筑的承租人对拆迁决定不服,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下条信息:为什么依法申请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诉讼,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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