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潍坊市坊子区土地征收补偿附属物补偿费分配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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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承包了村委的废弃窑厂,并花费了大量的财力、人力进行修整,后整理为鱼塘和土地,并种植了树木。2016年济青高铁修建,需要征收这些土地,但是委托人的附属物补偿款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经过多次打听后得知,这些补偿款都支付给了村里另外一个村民。接受委托后,向坊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区分局发放补偿款。在2016年9月23日,2016年12月8日整天,并庭审到晚上的开庭,坊子区人民法院在2016年12月23日作出了(2016)鲁0704行初39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被告向其他村民发放补偿款违法,确认所有权后依法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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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针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复议案胜 下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嘉祥县1993年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案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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