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某村委会通过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拆除房屋的诉讼胜诉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797次 | [ 大 中 小 ] |
委托人2004年租赁了山东省济南市华山街道某村民委员会的土地,建设了数千平方米厂房用于企业生产加工,合同租赁期限为50年。2013年这里开始拆迁,并建设商品房进行开发建设,但是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法定标准。行政执法局通过违章建筑认定来拆除房屋的行为被法院撤销后,村民委员会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归还土地,并要求委托人自行拆除房屋。人民法院分别在2015年8月17日以及2015年11月6日分两次长时间的开庭,在2015年11月9日作出了 (2015)历城民初字第1960号民事判决书,对村委会要求拆除房屋的诉讼请求,认为涉案土地以及地上物进入了土地征收补偿程序,驳回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后该案进行了调解,补偿幅度大幅度提高。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青岛市即墨市农村土地房屋补偿案胜诉 下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山东省高密市房屋强拆案二审改判判决强拆违法胜 |
备案号:鲁ICP备207242号-4 客服系统 技术支持:济南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