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青岛市即墨市农村土地房屋补偿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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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八人在即墨市黄家西流村农村土地上租赁了房屋,用于镀膜、首饰加工等进行出口,2014年这里开始旧村改造项目,需要这些加工厂全部搬迁,但是委托人都没有得到补偿,这些补偿金全部支付给了村委。接受委托后,通过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后,行政机关已经对这些房屋和机器设备等进行了评估,但是没有登记在委托人名下。2014年向即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提出书面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拆迁的评估报告,这些评估报告一旦公开,委托人的补偿问题应该能够迎刃而解。在没有得到评估报告后,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6月15日经过庭审后,即墨市人民法院在2015年11月5日作出了(2015)即行初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被告违法,判令应该公开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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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山东省垦利县国土资源局不查处违法行为案胜诉 下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某村委会通过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拆除房屋的诉讼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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