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青岛市火车站地铁信息公开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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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商铺在青岛市火车站附近,2014年这里要建设地铁综合楼,多次协商未果后,委托人家的门和窗多次被砸。在某天晚上委托人沉睡中,忽然玻璃被砸,玻璃的碎颗粒飞溅到委托人妻子脖子,划伤了大动脉,献血沾满了墙面和地面,幸亏出租车司机相救保住性命,后砸玻璃的人员被判刑。接受委托后,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地铁综合楼的相关土地批准手续,但是给予委托人的答复仅仅是1994年的一个批复文件。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在2014年10月16日作出了(2014)南行初字第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败诉,为后边的维权提供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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