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山东省平邑县房产管理局撤销房权证案件胜诉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722次 | [ 大 中 小 ] |
委托人在山东省平邑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房屋用于居住,但是这里要进行商品房开发,补偿标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多次协商未果后,平邑县房管局撤销了委托人的房权证,期望为以后的强拆找到法定理由。针对撤销房权证的行为提起诉讼后,2014年12月5日本案在兰陵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并在2015年2月6日作出了 (2014)兰行初字第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平邑县房管局撤销房权证的行为违法。该案后来进行了调解,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寿光市土地征收补偿案胜诉 下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青岛市火车站地铁信息公开案胜诉 |
备案号:鲁ICP备207242号-4 客服系统 技术支持:济南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