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东营市利津县某塑料颗粒加工厂强拆赔偿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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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建设了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塑料颗粒,因城市建设这里要修建道路,并需要拆迁委托人的房屋。多次协商未果后,东营市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在2013年7月8日强拆了委托人的房屋,致使机器设备全部砸毁。在2013年8月6日提起行政诉讼后,经过多次庭审,并经过评估公司对砸毁的机器设备以及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利津县人民法院在2014年4月10日作出了 (2013)利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并赔偿原告房屋和机器设备损失,该数额远远大于当初拆迁的补偿标准。后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后达成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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