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8-20 阅读:1284次 | [ 大 中 小 ] |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当事人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提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按照工程造价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临时建筑时规定不予补偿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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