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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6-26 阅读:1499 [ ]

辽阳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
信息来源:辽阳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今年,辽阳市全面启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办法均按照国务院第590号令有关规定调整、落实和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于今年1月21日起颁布实施。新条例的总体思路: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二是通过评估明确补偿标准和政府确定补助及奖励措施,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利益,使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三是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社会以及公众参与的力度,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四是取消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中规定的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第590号令,该市组织完成了《辽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草稿拟定工作,起草完成的《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已经上报市政府,以及其他针对具体项目与国家规定相适应和相匹配的程序和文书文本均已完成。市开发动迁办在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理论辅导会以及省内城市交流等多形式的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这部新条例,多渠道和全方位启动各项准备工作,为该市全面实施新条例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原气象局地段房屋征收是该市执行国务院第590号令的第一个项目。市开发动迁办通过前期及未来开展日常组织、综合协调、行为监督、工作指导等,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全程,目前已完成了该项目前期各项法定程序的履行以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运作。这标志该市正式启动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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