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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0-15 阅读:1406次 | [ 大 中 小 ] |
千龙网:终结暴力拆迁违法必究修改条例需兼顾2010年9月19日 14:50来源:千龙网 作者:刘义昆 选稿:黄骏
今天有三条热点新闻都与拆迁有关。在山东鄄城县,当地政府借旧城改造、城市开发名义大搞房地产开发,擅自将居民尚未被征用土地出卖,随后展开“株连式拆迁”,对拒绝签字者停薪停职(9月18日《中国青年报》)。在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强拆致自焚事件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常务副县长被免职(9月18日新华社电)。在北京,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与会专家透露,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9月18日《青年时报》)。 前两条新闻几乎包含了当前拆迁乱象的全部。包括拆迁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株连式拆迁、拆出人命等一切元素。是的,在拆迁已经成为社会深层次问题的当下,确实应该早日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终结暴力拆迁、“被自愿”拆迁等现象。 媒体报道说,对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对常务副县长被免职,是抚州市委17日晚做出的处理决定。然而,18日凌晨,一位自焚者刚刚南昌一附医院死亡。网友便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上“围观”了其遗体被宜黄县委书记带人抢走的全过程。既然已经开始问责了,相关责任人为何还能胡作非为?这不仅让人疑惑,也让人恐惧。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遗憾的是,通知下发四个月后,鄄城县“擅自将居民尚未被征用土地出卖”、宜黄县强拆致三人自焚这类的事件,却仍在频繁出现。这表明,国务院的“紧急通知”在一些地方并未得到贯彻落实。 媒体报道说,宜黄县政府并未就安置与拆迁条件与拆迁户达成一致。在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始停电准备强拆,会引发自焚事件并不奇怪。在程序不合法的前提下,鄄城县政府展开“株连式拆迁”,是否会出现类似悲剧,不免让人担忧。更为荒诞的是,宜黄县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在机场厕所围堵自焚者家人钟家两姐妹,还将钟家五人在大白天从街上架走——在拆迁面前,民众似乎毫无人权可言。地方政府如此乱作为,拆迁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就不足为怪了。 “暴力式拆迁”、“株连式拆迁”等违法拆迁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有关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曾有媒体统计近年多起拆迁户自焚事件发现,当地官员无一人被问责。鄄城县搞“株连式拆迁”,若能及时问责,后面的拆迁也就不会有了;宜黄县的拆迁若能恪守程序合法、补偿到位这一前提,也就不会拆除人命。可以看出,法律法规形同虚设,执法部门包庇纵容,正是违法拆迁与拆迁冲突不断出现的根本原因。 专家说,在“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的草案初稿中,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一条例若能出台,对遏制当前的拆迁乱想无疑是有好处的。不过,法律不受尊重,再多也无意义。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部门包庇纵容,再多再好的法律法规恐怕也会遭遇架空的危险。从这个角度看,要终结暴力拆迁,违法必究与修改条例一样的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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