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其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定合同无效,有下列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如果只是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则为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时,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合谋进行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上是合法的,但缔约目的是非法的,称之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当然无效。当事人订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自己利益,但合同的履行或履行结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为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此类合同都是一律无效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又称为强行性规范,是任意性规范的对称。对强行性规范,当事人必须遵守,如果违反则导致合同无效。而对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合意排除适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是确认合同效力的依据,不能以地方法规和规章有不同的规定而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协议签订以后,如果出现以上的情形,拆迁协议会无效,被拆迁人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