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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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旧村改造是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为目的,利用城市规划区内行政村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活动。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应纳入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因此旧村改造开发用地必须依法征为国有,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对外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其中涉及本村居民自住用房的,使用的集体土地一并征为国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该村民要将自住房屋出售、转让,交易时必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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