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针对微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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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位于微山县昭阳办事处委托人的房屋开始实施房屋征收,但是没有公布任何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经过调查核实后得知房屋经济被征收,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事实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后,济宁市人民政府作出了 济政复决字(2012)4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微山县人民政府行为违法,行政复议程序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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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下条信息:周雪林律师代理的针对被告济南市人民政府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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