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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钱就对违法建筑“不闻不问”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6-17 阅读:1541 [ ]

收了钱就对违法建筑“不闻不问”
2012年06月16日 07:31    栾吟之    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栾吟之)走进奉贤柘林镇社区检察室,村民老王显得有些紧张,欲言又止。资深检察官一眼看出老王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单刀直入:“你是不是有事要举报?别担心,坐下慢慢说……”这句话,让举报人打开了话匣子。一起当地拆违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很快浮出了水面。
老王言之凿凿地说,他有个亲戚要翻建企业厂房,向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冯某进行申报,但迟迟没得到答复。而比他晚申报的几名私营老板,都相继获得批准。老王的亲戚到处打听,有人私下里笑他 “傻”:“不给钱怎么办的了事?”原来,冯某一直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再深入打听,老王渐渐摸清了冯某从哪几家单位收了钱。
检察官立即受理了这起实名举报,案件马上被移送到反贪部门。经检察官调查,冯某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2008年8月,他在担任某化工区拆违办负责人期间,故意违反对企业翻建厂房应原拆原建、不得违规扩建的审核管理规定,在受理一家制造企业厂房翻建申报事项后,隐瞒厂家原建筑实际面积仅约140平方米的事实,在勘测报告中将翻建面积认定为288平方米。此外,在该企业动工翻建过程中,他也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工程局部加层后超建至363平方米。2009年10月,该厂房获得一笔动迁补偿款,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6.7万余元。
去年6月,冯某换到另一个区域负责拆违工作,依然滥用职权:他明知根据规定一家制衣厂的厂房翻建申请事项无法通过审批。但他不仅将申报材料暂匿不报,还积极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出谋划策,与其商议先行翻建超建,待违法建筑建成后再设法帮其补办相关手续。去年9月,该建筑工程被当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及限期拆除。今年2月,该企业已建的28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被拆除,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11.2万余元。
冯某滥用职权的背后,是钱权交易。经检察官查实,冯某分别收受上述制造企业、制衣公司等5家企业财物共计5万余元。
积极查案的同时,检察官还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老王。查案过程中,检察官不止一次与老王沟通案情。见面的地点,有时选在专门的举报接访室,有时则根据老王意愿选择合适的保密场所。在案件线索受理、审查、分流等各环节,都由指定检察官与老王“单线联络”。
5月23日,这起历时6个月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经奉贤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冯某退还了其中3.5万元贿赂款。
检察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结果告知老王,并对他进行了举报奖励。据介绍,自一系列举报保密制度实施后,奉贤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实名举报线索量明显增加。截至目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该院共侦破职务犯罪案件64件7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8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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