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治理法庭“丑态” 法官庭审打电话将被通报 |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5-14 阅读:2058次 | [ 大 中 小 ] | ||
辽宁治理法庭“丑态” 法官庭审打电话将被通报随意接打电话,在审判席上吸烟、闲聊……从现在起,如果法官在庭审现场有这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在全省通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法庭“丑态”。
辽宁省此次整治活动涵盖30多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十分详细具体:在开庭时间上,整治内容为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延审的,不能及时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出庭不准时、迟到、早退、合议庭成员缺席等。着装方面包括开庭不着法官服或者法袍、不佩戴法徽,合议庭成员着装不统一,以及化浓妆、染彩发、留长发、蓄胡须、穿拖鞋等行为。 此外,合议庭成员坐姿不端、动作不雅、精力不集中、举止不得体;在审判席上吸烟、闲聊、打瞌睡、接打电话、翻阅与庭审案件无关的书报杂志,随意离席,酒后出庭;语言生硬粗俗、指责训斥,不善于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群众语言;司法便民的具体措施不落实,庭审接待指导服务不到位,法庭环境不整洁,服务设施不配套等也都在整治范围之内。 为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辽宁高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两次明察暗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参加,进行随机检查。活动结束后,还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庭审不规范行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记者范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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